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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会

广东省社科联工会是在上级工会和党组的领导下,依照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素质较好、作风过硬的职工队伍,并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本单位职工劳动权益;

3、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组织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5、坚持为职工的生日送贺卡,探望病员。增进工会与职工的团结和友谊,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6、加强会籍管理。按有关规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并及时上缴工会费;

7、积极宣传《工会法》,搞好会员的吸收和发展工作;

8、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活跃文化娱乐生活;

9、积极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加强机关工会建设,提高机关工会整体水平的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把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开展起来,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机关工会由9人组成,设正、副主席各1人,其他为工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