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规划评奖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广东省第八届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

粤府函〔2019〕19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粤府办〔2004〕108号)和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结果,省政府批准授予《经济特区与中国道路》等56项成果一等奖;授予《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本性》等119项成果二等奖;授予《公共理性与民主理想》等55项成果三等奖。

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努力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占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高地,当好党委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