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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首场宣讲座谈会在清远召开
813午,《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下称《条例》)宣贯座谈会第一站在清远举行。省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王晓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清远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戚华海主持会议。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吴国平教授介绍制定条例的背景和主要法律制度。清远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刘国华代表全市社科界介绍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

王晓指出,《条例》是我省社科普及史上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其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社科普及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既是对我省以往好的做法、成功经验的总结升华,又借鉴了兄弟省的立法成果;既注重解决社科普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又注重建立社科普及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她强调,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下大力气狠抓《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要强化宣传,认真履职。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加强自身对《条例》的学习培训以及对社会各界的宣传,建立行之有效的社科普及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二是要把握重点,增强实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三是要协同合作,依法科普,形成省、市、县社科联三级联动模式、社会资源整合模式和信息立体化共享模式,对各个地区、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落实到位。


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吴国平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条例》主要内容,并对《条例》实施提出四点期盼:一是期盼《条例》充分发挥导向功能与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人向善;二是期盼《条例》发挥促进功能与作用,引起党、政府、社会各界对社会科学普及的高度重视,从顶层设计上清除障碍,用法治思维保障社科普及事业健康、繁荣发展;三是期盼《条例》发挥奖惩功能与作用,充分调动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积极性,督促其遵守法定责任,利用社科普及组织和工作者的有效抓手,把《条例》落到实处;四是期盼《条例》发挥整合功能与作用,唤起全社会社科普及的责任,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力量,有效促进社科普及工作。
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刘国华也表示,将加大对科普知识宣传,结合清远本地实际和百姓的需求,做有针对性的社科普及理论研究,建立健全社科成果转化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有效合作,扩大《条例》的影响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进取精神,正确把握新形势,积极适应新要求,创造拓展贯彻《条例》的新优势努力开创社科普及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