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形势教育宣讲
王晓主席出席佛山《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宣讲团8月26日来到佛山,向全市社科界宣讲《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制度安排。
座谈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黎才远主持,广东省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王晓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广东省立法咨询专家、广东金融学院教授吴国平解读
《条例》已于5月29日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9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已经纳入法制轨道,结束了长期无法可依的历史。《条例》共有7章45条,内容主要包括社科普及工作原则、社科普及的主要内容、社科普及的主要形式、社会主体责任、社科普及组织和工作者的权利与义务、促进社科普及工作的保障和激励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应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公众。”吴国平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他希望该《条例》能起到导向、促进、奖惩和社会整合的功能与作用。
“我们要建立起社科普及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对社科普及工作在财政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将社科普及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鼓励社会各界捐助社科普及工作。”市社科联专职副主席邓翔表示,《条例》的施行将对佛山今后社科普及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近期佛山市社科联为贯彻落实《条例》,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4年社科普及知识竞赛;进一步加强佛山市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力争年底新增5至6家社科普及基地;同时购买3400余册社科普及读物,到基层开展“送书下乡”等活动。
王晓表示,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但因为历史原因,现实中存在着重自然轻人文的现象。王晓表示,广东省近年来未成年犯罪偏高,安全事故增多,主要是缺乏教育,缺少科普知识,《条例》的实施将引起全社会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条例》从提出到出台,历时八年,承载着全省30万社科工作者的希望。”王晓表示,《条例》实施后,各级社科联要对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结合佛山的情况,切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