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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理社团业务须知


一、省级社团申请成立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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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告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其宗旨和业务范围;

3)其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其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

5)要求我会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承认我会章程,成立后加入我会为团体会员;

6)已以×××方式征得拟任秘书长、正副会长、顾问等本人同意)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3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证明及《社会团体捐资承诺书》(编号A009表);

4、发起单位/发起人情况介绍

1)单位发起的,发起单位提交《社会团体发起单位登记表》(编号A001表);

2)个人发起的,发起人提交《社会团体发起人登记表》(编号A002表)

5、拟任法定代表人、正副会长、秘书长人员的有关简历表格和身份证复印件

1)《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A004表);

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A005表)

3)《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编号:A006表)

4)拟由现职或退(离)休领导干部担任的,需提交按中办发[1998]17号、粤组字[2005]6号、中组发〔201411号等文件的规定上报获得批准的证明。

6、章程草案(文本参照我会拟定的《社会团体章程参考文本》的格式草拟)

1、发起单位/发起人需8个以上。发起单位同时具备行业(学科、业务领域)代表性(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区域代表性(分布在广东省内);发起人在本学科、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2、常务理事一般不超过理事的1323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拟任法定代表人、正副会长、秘书长人员须为广东户籍人士,总人数一般不超过常务理事的13,不能在其他社团担任同样职务,年龄不能超过70周岁,会长需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学者担任。

1、首次申办时,发起人和发起单位的代表、拟任职法定代表人、会长、秘书长的人员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有关证照原件,经约定后一同前来面谈

2、我会将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

3、我会派人前往核实拟为会址。

4、我会将在收到所需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5、筹备机构持我会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及有关材料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提出筹备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在6个月内召开发起单位/发起人座谈会,确定筹备组负责人、筹备组办公地址、活动资金及捐资人/单位;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理事和领导机构成员;届时应通知省社科联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派员出席见证。

6、筹备机构完成上述程序后,需办理申请成立登记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成立申请书。载明筹备组领取同意发起文件后,完成相关筹备工作情况。申请书有当选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字。

2)第一次会员大会会议纪要。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详细记载会议有关事项。(一式二份)

3)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一式三份)

4)《社会团体会员名册》(编号A010表)(一式二份)

5)《社会团体入会登记表》(编号A011表)(一式二份)

6)办公使用权证明。(一式二份)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编号A003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A004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A005表)、《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编号A006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A007表)、《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编号A008表)。

8)银行存款证明及《社会团体捐资承诺书》(编号A009)。(一式二份)

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证明。加盖乡镇(街道)派出所印章或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10)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未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声明。(一式二份)。

7、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

8、筹备机构持有关材料,向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申请办理成立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后,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正副会长和秘书长)、《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及《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编号A014表)送我会社团联络部备案。

1、社会团体单位会员不低于30个以上,个人会员不低于50个,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混合的,总数不低于50个。

2、如租赁物业的,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如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的,同时出具无偿提供住所证明及住所本身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内容应包括住所地址、面积、使用期限等。

二、申请加入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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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2、现届社团章程,会员、理事及常务理事名册(含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政治面貌),正副会长、秘书长和联络员的名单及简介。

3、现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正副会长和秘书长)、《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会员名册》、《社会团体入会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及《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

 

1、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2、被吸收为团体会员后,填写《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团体会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领取《团体会员证》。

 

 

三、申请退出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需要

提交

的材

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2、社团章程所指定的议事机构通过这一决议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省社科联颁发的《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团体会员登记表》、《团体会员证》。

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员和决议内容,社团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会章。

办理

流程

1、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四、申请变更由我会担任业务指导单位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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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变更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2、社团章程所指定的议事机构通过这一决议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现任业务指导单位的批文。

4、有关这一变更的社团章程修改稿(一式四份)。

5、填写好的民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编号A012表)(应具有现任业务指导单位盖章)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A007表)(一式四份)。

1、变更报告内容应包括变更的理由,注明现任业务指导单位和拟任业务指导单位全称。

2、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员和决议内容,社团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会章

1、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2、变更机构持我会同意其变更的文件及有关材料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申请变更登记手续后,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新领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送我会社团联络部备案。

 

五、申请变更由其他单位担任业务指导单位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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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变更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2、社团章程所指定的议事机构通过这一决议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拟任业务指导单位的批文。

4、有关这一变更的社团章程修改稿(一式四份)。

5、填写好的民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编号A012表)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A007表)(一式四份)。

1、变更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变更的理由,注明现任业务指导单位和拟任业务指导单位全称

2、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员和决议内容,社团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会章。

1、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2、变更机构持我会同意其变更的文件及有关材料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申请变更登记手续后,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新领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送我会社团联络部备案。

 

六、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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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变更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2、社团章程所指定的议事机构通过这一决议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合法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有关这一变更的社团章程修改稿(一式四份)。

5、填写好的民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编号A012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A004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A007表)(一式四份)。

1、变更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变更的理由。

2、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员和决议内容,社团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会章。

1、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2、变更机构持有关材料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申请变更登记手续后,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新领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送我会社团联络部备案。

 

七、申请变更住所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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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变更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2、社团章程所指定的议事机构通过这一决议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4、有关这一变更的社团章程修改稿(一式四份)。

5、填写好的民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编号A012表)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A007表)(一式四份)。

1、变更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变更的理由,注明原住所和变更后住所。

2、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员和决议内容,社团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会章。

1、我会派人前往核实拟为新会址。

2、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3、变更机构持有关材料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申请变更登记手续后,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新领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送我会社团联络部备案。

 

八、届中变更常务理事以上人员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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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申请变更报告(一式两份)。

2、社团章程所指定的议事机构通过这一决议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拟新任人员的有关简历表格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1)《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A004表);

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A005表)

3)拟由现职或退(离)休领导干部担任的,需提交按中办发[1998]17号、粤组字[2005]6号、中组发〔201411号等文件的规定上报获得批准的证明。

1、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员和决议内容,社团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会章

1、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2、候选名单获得批准后,根据社团章程的规定召开相应层次的会议予以通过

3、社团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有关变更备案手续后,将新任人员的《社团负责人备案表》和会议纪要送我会社团联络部备案。

1、届中变更常务理事,需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2、届中变更秘书长以上人员,需先报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九、换届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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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申请换届的报告(一式两份)。

2、社团章程所指定的议事机构通过这一决议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3、拟任常务理事候选人情况简表(一式两份)。

4、拟任法定代表人、正副会长、秘书长人员的有关简历表格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1)《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A004表);

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A005表)

3)《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编号:A006

4)拟由现职或退(离)休领导干部担任的,需提交按中办发[1998]17号、粤组字[2005]6号、中组发〔201411号等文件的规定上报获得批准的证明。

5、章程修改稿(一式四份)

6、合法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

7、换届大会议程

1、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员和决议内容,社团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会章。

2、,常务理事一般不超过理事的1323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换届大会议程含对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章程的审议通过,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领导人员的产生程序。

1、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2、获得批准后召开换届大会,审议通过新章程,选举新一届理事和领导机构成员。

3、社团到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将新章程、新一届常务理事以上人员名单及简介、新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送我会社团联络部备案。

 

十、年度检查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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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好的民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编号A020表)

2、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4、经省民政部门审核过的上一年度年检报告书原件,以及当年申办其他业务后应送我会备案的相关材料。

 

1、社团先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上进行网上填报;

2、网上填妥后将年检材料打印一式三份提交到省社科联进行审核;

3、将省社科联审核意见上传到网上,在网上提交;

4、网上年审通过后将纸质年检材料呈送至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年审;

5、申报办理年检手续后,将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原件1份送我会社团联络部备案。

1、根据省民政厅制定的《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规定,各社团要在每年331日前在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上申报,并将年检材料报经我会初审同意后,于5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检查并审定。

2、超期年检的要提交书面说明。

十一、注销登记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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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注销登记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2、社团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会章的、社团章程所指定的议事机构通过注销决议的会议纪要(一式两份)。

1、注销登记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注销的理由。

2、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员和决议内容

1、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2、然后,社团须在省社科联、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及会计师事务所指导下,组成清算组织,开始清算工作。

 

3、社团清算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及银行销户。并向我会办理注销登记,提交以下材料:

1)清算报告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注销地税登记证证明及银行销户证明。

3)填写好的民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编号A018,一式三份)

4、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我会将依据清算报告书出具审查文件。

5、社团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有关注销登记手续时,缴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社团印章、财务凭证,并把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同意注销登记的批文复印件送我会社团联络部备案。

1、清算工作,包括:清理财产,编制财务报表;通知、公告债权人(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2、社会团体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章程规定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该社会团体性质、宗旨相同相似的其他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十二、办理内部资料刊物年检

申请者

社会组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备注

审批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申请年检的报告及自检报告。

2、广东省连续内部资料出版物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年检年份内出版的期刊一套

4、《广东省连续内部资料出版物核验登记表》。

 

1、我会将在收到上述有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相关表格上签署意见。

2、会刊在经过省新闻出版局的年检后,将盖有省新闻出版局年检章的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1份送我会社团联络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