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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为指导省社科类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4月25日下午,省社科联组织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精神和省社科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翰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社团工作部主任陈伟主持会议。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和省社科联社团工作部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社会组织骨干队伍。

会议强调,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坚定不移把“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作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要切实把握学习重点,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结合社会组织实际情况,通过理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要抓好政治纪律学习,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确保守好底线、不越红线;要深化警示教育,把社会组织的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党员、会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组织领导,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社会组织年度计划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社科类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