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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与南方日报共同策划推出“省优秀社会科学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专版



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 李凤亮(广东省第三届优秀社会科学家,华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教授,中国文联特约研究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决定》的出台,是我们党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中,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摆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更加突出位置上的一种战略主动和思想自觉。

《决定》提出了文化领域改革的具体目标、基本要求和重点举措,既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一脉相承,又回应了在“关键时期”如何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来开创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的现实关切。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是一项正本清源、守正创新、凝魂聚气的重要工作,它不仅作用于文化发展领域,而且作用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必须解放思想,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地深入推进。

在意识形态领域进一步坚定正确方向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这个根本,增强文化自信,彰显文化主体性的社会主义本质,进一步坚定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必须勇于解放思想,但解放思想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因而改革开放也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的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在文化领域,这个方向具体表现为: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指导下,扎实推进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安排,尤其是促进意识形态工作这项党的极端重要工作的改革创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从党、国家、社会和个人等不同文化主体全方位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改革创新,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决定》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容中,明确提出了党的组织、哲学社会科学机构、主流新闻媒体和舆论机构、参与社会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政府机构等多元主体的意识形态工作改革创新方向,有着制度化、常态化和群众化的显著特征,将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和意识形态认同,有助于增强文化自信、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在文化供给领域进一步丰富内容形态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必须紧密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建立健全与我们这个时代文化思想发展相匹配的高质量生产与供给机制,进一步丰富文化内容形态。

社会主义文艺在特征上是人民性和时代性的统一,决定了它是为了人民大众的文艺,是反映一个时代精神面貌的文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特别强调“人民生活”作为“一切文学艺术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唯一的源泉”的重要性。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了“因时而兴,乘势而变,随时代而行,与时代同频共振”的文艺发展规律。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在对人民群众文化思想需要的时代性满足上出实招。《决定》从公共文化服务、文艺创作生产、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方面,为如何与时俱进地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指明了方向。通过这些具体改革举措,将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范围和可及性,提升文化产品供给的形态丰富性和内容优质性,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在网络治理领域进一步提升行动自觉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必须关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聚焦网络空间治理新问题,提供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新方案,进一步提升行动自觉。

伴随着数智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正加速实现数智社会转型,呈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复合特征。与此同时,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在极大冲击和挑战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工作传统格局的同时,也带来了重塑和创新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工作格局的时代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网络信息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并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为坚持走中国特色治网之道、加快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正确指引。《决定》把“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为一个内容主题单列出来,显示我们党把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转变成为事业发展最大增量的思想主动和行动自觉,通过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推进网络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风清气正、生态良好的网络文明空间。

在国际传播领域进一步增强行为主动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必须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着手,推动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从“走出去”到“走进去”,讲好我国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的故事,进一步增强行为主动。

文明对话和文化交流,是推动各国相互理解、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沟通心灵的桥梁。以理服人,以文服人,以德服人,是中华文化的生命禀赋和生存耐性。”进一步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必须在国际传播和人文交流中,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拓宽外国人更好了解中国的信息获取渠道,及时主动揭露和驳斥那些妖魔化、污名化中国和中国人民的言论,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决定》作出“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部署,将推动文化实现“走出去”的阶段性升华,使中国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走向世界,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

总之,《决定》对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系统部署,方向明确,要点清晰,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未来的洞察力。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必将对破除思想壁垒、革除精神顽疾、打通文化堵点、构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起到推动作用,进而为践行新时代文化使命、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不竭动力和强大支撑。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 石佑启(广东省第四届优秀社会科学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深刻揭示了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联系,深化了我们党对法治护航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规律性认识,凸显了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意义。新征程上,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一方面,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基本立场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的现代化,人民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也是践行法治的主要力量。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动力,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恪守的最大逻辑。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有全体人民共同参与,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只有全体人民尊崇法治、信仰法治、敬畏法治、厉行法治,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国家事业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方向指引

道路决定前途和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党领导人民独立自主开创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新征程上,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根基,拓宽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轨道。

坚持维护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生命线。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建设必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来推进,切实将公平正义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建设各个环节。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来实现。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健全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良法善治是有效路径

良法善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要义和目标追求,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保障和必然选择。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法治的运作模式和实现方式。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更好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统筹社会资源、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引导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协调处理好经济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发展与安全等重大关系,以良法善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 胡钦太(广东省第四届优秀社会科学家,广东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教育科技人才与创新内在逻辑的深刻把握,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认识一体改革的重大意义

统筹推进一体改革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需要。三大战略紧密联系、互为支撑,需要通过一体改革,使教育、科技、人才三个领域的改革目标一致、举措协同、成效倍增,达到同频共振。

统筹推进一体改革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教育是基础,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根本,改革是关键一招。只有通过一体改革,才能消除妨碍教育、科技、人才互为支撑的障碍,彰显新质生产力的要素,实现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进一体改革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迫切需要。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围绕高素质人才和科技制高点的国际竞争空前激烈。只有通过一体改革,以更大力度办教育、兴科技、育人才,才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从而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牢牢把握一体改革的内在要求

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强化一体设计。教育、科技、人才分属不同领域,又紧密联系。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是由原来的一个领域向多个领域展开,过去“各自为战”的改革已难以适应创新体系的构建和整体效能的发挥。必须认识到,一体改革会触及各自领域深层次的问题、矛盾和利益,这就需要加强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要从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向系统集成、全面深化转变,树立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加强整体谋划和一体设计。

更加注重突出重点,强化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都是改革的重点领域,进入改革深水区,从构建创新体系发挥整体效能的高度来看,对一体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抓住改革的重点,就能够赢得改革的主动权;更加注重突出改革重点,就能形成教育科技人才对创新的牵引力和带动力。必须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既抓住教育科技人才各自领域的重点,又从一体改革的全局抓重点、抓关键,注意区分轻重缓急,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使一体改革实现质的突破。

更加注重改革成效,强化一体评价。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发展中的问题仍需通过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来进一步解决。必须坚持价值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调整和优化理念、措施,增强改革成效。应该看到,教育科技人才三大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体推进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不断把认识和实践过程中的问题导向,转化为改革的效果导向,回答和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改革成效全过程全方位评价,更好指导一体改革取得实效。

认真落实一体改革的重点任务

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坚持中国特色教育发展道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一是完善立德树人机制。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是完善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建立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推进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三是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深化科技评价改革,构建科技服务体系,提高成果转化效能。四是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引导广大教师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四有”高素质教师队伍。五是推进数字化国际化战略。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健全教育保障机制,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完善教育对外开放策略,统筹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世界教育中心。

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四个面向”,不断加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一是完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机制。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强化引领性、支撑力和贡献度。二是完善重大科技创新机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一体化的项目、基地、人才、资金配置机制,加强重大科技攻关。三是完善产学研用一体化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高校创新重要作用,推动教育链、创新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以突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科技变革为目标导向,建立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中心,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加速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应用。五是优化科技管理体制。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

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全链条体制机制。一是完善高层次人才建设机制。坚持以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为主,加快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建设重要人才高地。二是完善青年人才发展机制。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提倡政策和资源配置上的长期支持,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建设青年人才发展特区,让青年人才深度参与国家计划项目、开展科研攻关,使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唱主角。三是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让人才潜心做研究、搞创新。四是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坚持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加强全方位全过程人才支持保障,形成人尽其才的人才制度体系。五是完善人才交流机制。坚持激活人才“一池春水”,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促进人才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创新活力充分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