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调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的通知
[ 时间:2024-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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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我省人才流动情况,我办现开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填报。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繁荣、走在前列,更好地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服务。
二、征集范围
专家库面向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各科研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社科联,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公开征集。请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
三、专家入库条件
1.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3.具有正高级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愿意并且能够胜任评审工作(历届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长江学者等知名专家的年龄根据身体情况可适度放宽)。
四、填报完善材料
1.个人填报:申请入库的专家须认真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入库信息表》(附件)。
2.单位审核:将信息表汇总,并审核入库人员是否符合专家入库条件。
3.材料报送:广州地区的各单位、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及广州地区以外的省属高校可将材料直接报送省评奖办;广州以外的其他单位由地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审核、汇总后,报送省评奖办。
请各单位按照专家入库条件要求严格把关。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评奖办根据专家信息审核入库,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取消其专家资格。
五、时间及安排
1.个人填报、单位审核:2024年9月3日起,由各单位组织填报。
2.报送时间:2024年9月20日前,逾期不受理。
3.报送方式:将电子版信息表以及加盖公章后的信息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skpjb@163.com。
4.核准、入库。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入库信息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联 系 人:王晓敏、胡琼琼
联系电话:(020)83843172、(020)37252073。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B-918室;邮编:51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