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校更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 时间:2025-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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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社科联通〔2025〕49号
关于核校更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增强第十一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精准性,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我省人才流动情况,现就做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库专家核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校范围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各科研院所,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等。
二、专家入库条件
1.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3.具有正高级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愿意并且能够胜任评审工作(历届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长江学者等知名专家的年龄根据身体情况可适度放宽)。
三、核校流程
请各单位结合人才流动情况,以2025年4月调整的名录为基础进行校核。
1.新增入库专家。申请入库的专家须认真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入库信息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科研部门(或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省评审办。
2.调整出库专家。因单位调动、身体健康等原因申请出库的专家须认真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出库信息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科研部门(或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省评审办。
3.材料报送: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各科研院所,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等科研部门(或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连同Excel表发送省评审办邮箱gdskcgjpsb@163.com。
请各单位按照专家入库条件要求严格把关。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评审办根据专家信息审核入库,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四、时间及安排
1.个人填报、单位审核:2025年9月28日起,由各单位组织填报。
2.报送时间:2025年10月17日前。
3.报送方式:将电子版信息表以及加盖公章后的信息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skcgjpsb@163.com。
4.核准、入库。
附件: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入库信息表》 (点击下载)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出库信息表》 (点击下载)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9月28日
(联系人:王晓敏、曲博,联系电话:(020)8384317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B-918室;邮编:51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