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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主席出席肇庆市《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宣贯座谈会

 

《广东省社科普及条例》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9月11日上午,《条例》宣贯会在肇庆市委小礼堂举行。省社科联党组织书记、主席王晓出席座谈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梁志强主持会议。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社会科学普及事业进行捐赠,用于资助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还可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或者奖励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对捐赠财产用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肇庆市将结合自身情况全面贯彻《条例》,大力构建“大社科普及”工作格局,同时将以“肇庆论丛”、“社会科学普及周”、“星湖讲坛”、“学术肇庆”网等社科普及工作品牌为宣传阵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社会科学普及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