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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扶持社科类社会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通知


粤社科联通〔2023〕34号


各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宣通〔2020〕29号)和《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办发〔2022〕33号)要求,根据我会党组年度工作安排,2023年度“扶持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发展”项目之“扶持社会组织开展课题研究”项目,拟面向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的177家社科类社会组织,围绕学习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战略发展任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岭南特色历史文化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等内容,扶持社会组织开展50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在确保受资助社科类社会组织能够正常运作,能够开展必要的学术活动的基础上,资助一批理论创新能力强、研究水平高、学术人才汇集、管理健全、运作良好、社会影响力大的相关社会组织开展课题研究,使我省社科类社会组织整体实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成为推进广东学术研究发展和推动广东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繁荣、走在前列的重要力量。

二、扶持方式

主要以项目的方式扶持课题研究。

1.资助开展课题研究;

2.获得国家课题或省级课题给予配套研究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以我省学术成果表现优异的社科类社会组织为重点,涵盖我省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原创学科、有地方特色学科相关联的社科类基础学科学术社团。我会面向所辖社会组织发布申报通知后,各社科类社会组织组织进行申报,每家社科类社会组织申报不超过2项。

(二)研究范围。围绕国家战略发展任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岭南特色历史文化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开展课题研究,产出决策咨询报告及学术论文。如以报告形式结项,需2万字以上并报相关智库机构供省市有关领导决策咨询。如以学术论文形式结项,需1篇省或市(地)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

(三)项目评定。我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遴选55项入围,我会党组进行终评,最终确定50项名单后,在我会网站上公示,确定立项项目。项目确定后,我会划拨90%资助经费,各承办单位按计划开展研究。剩余10%经费待一年期后,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拨付。

(四)结项安排。课题研究时限为一年,完成后承办单位向我会汇报总结情况。举办结项专家评审,评出合格与不合格的项目。总结出优秀论文、报告集,并向《南方智库》(内刊)、《学术研究》杂志等推荐优秀论文。

四、申报方法

各社会组织以自愿申报为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活动主题,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设计更加具体而明确的研究题目,形成总的课题研究方案并填报立项申报表(详见附件)提交我会(纸质版一式五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到联系人电子邮箱)。每家单位只能申报1期,申报方案由我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入选名单经我会党组审议通过后,将在我会网站公布。

五、经费资助

每个课题研究资助经费1万元。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课题参考选题

          2.项目预算申报表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向世怡;电话:83863531;手机:18924097634;邮箱:83868017@163.com)